7月1日起实施!国家标准《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规程》全文公布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08日 09:35:11 浏览数量:0

近日,国家标准GB/T 42288-2022《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规程》由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批准正式发布。文件将于2023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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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网站截图

文件适用于锂离子电池、铅酸(炭)电池、液流电池、水电解制氢/燃料电池储能电站。该标准规定了电化学储能电站设备设施安全技术要求、运行、维护、检修、试验等方面的安全要求,涉及储能电池、BMS、PCS、监控、消防等各类设备的检修规定。

该文件的发布,对于保障电化学储能全产业链、全寿命周期的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5.6.10 电池室/舱应配置自动灭火系统,锂离子电池室/舱自动灭火系统的最小保护单位宜为电池模块,每个电池模块可单独配置灭火介质喷头或探火管。自动灭火系统应具备远程自动启动和应急手动启动功能。灭火介质应具有良好的绝缘性和降温性能,自动灭火系统应满足扑灭火灾和持续抑制复燃的要求。

此条为安全标准行业最为关注的条款之一,相对征求意见稿中“最小保护单元应为模块,每个电池模块宜单独配置探测器和灭火介质喷头”,由于目前电池模块配置探测器和喷头等成本极高且技术难度较大,引发行业较大争议。实施稿改为自动灭火系统“宜”为电池模块,尽管措辞严苛程度下降,但对于消防安全标准,“宜”一般建议执行,但模块级消防设备如何配置并无明确定义,对于行业关切的电池模块内是否配置探测器、灭火介质喷头或探火管,实施稿措辞改为“可”,作为建议来执行。

自动灭火系统在消防控制室或主控制室配置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同时在就地配置应急手动启动按钮,从而实现快速精准的灭火。

磷酸铁锂电池的灭火介质行业目前一般采用七氟丙烷、全氟己酮、细水雾、气溶胶等,由于现有灭火介质在抑制复燃方面的具有较大的难度,安全标准同国标GB51048征求意见稿一样,并未明确推荐灭火介质,仅从扑灭电池火灾和防复燃技术角度提出“绝缘、降温、持续抑制复燃”等功能上的要求。

文件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