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标《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规程》主要条款解读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0日 07:35:04 浏览数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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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标《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规程》主要条款解读


5.6.5 电池室/舱应设置可燃气体探测器、温感探测器、烟感探测器等火灾探测器,每个电池模块可单独配置探测器。

解读:随着行业对磷酸铁锂电池热失控机理的认识,由于热失控会析出H2、CO、烷烃类等可燃气体,在电池空间设置可燃气体探测器已逐步成为国内外标准的要求,例如国标GB 51048、美标NFPA 855同样提出相关要求。但配置何种可燃气体探测器类别仍有争议,例如H2可燃气体探测器由于电化学催化机理,寿命较短,对后期的运行维护带来不小的挑战。

5.6.8 电化学储能电站应设置消防给水系统。

解读:由于现有灭火介质难以完全抑制磷酸铁锂电池的复燃,水消防系统作为储能电站保底兜底的手段,也是电化学储能电站的基本配置。

5.6.10 电池室/舱应配置自动灭火系统,锂离子电池室/舱自动灭火系统的最小保护单位宜为电池模块,每个电池模块可单独配置灭火介质喷头或探火管。自动灭火系统应具备远程自动启动和应急手动启动功能。灭火介质应具有良好的绝缘性和降温性能,自动灭火系统应满足扑灭火灾和持续抑制复燃的要求。

解读:此条为安全标准行业最为关注的条款之一,相对征求意见稿中“最小保护单元应为模块,每个电池模块宜单独配置探测器和灭火介质喷头”,由于目前电池模块配置探测器和喷头等成本极高且技术难度较大,引发行业较大争议。实施稿改为自动灭火系统“宜”为电池模块,尽管措辞严苛程度下降,但对于消防安全标准,“宜”一般建议执行,但模块级消防设备如何配置并无明确定义,对于行业关切的电池模块内是否配置探测器、灭火介质喷头或探火管,实施稿措辞改为“可”,作为建议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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