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指南(电化学储能电站)》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8日 08:00:57 浏览数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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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指南(电化学储能电站)》

电化学储能电站的消防验收归属住建部门管理,作为国内新型储能建设的排头兵和探索者,日前,山东省住建厅发布《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指南(电化学储能电站)》(以下简称“指南”),对电化学储能电站的消防验收设计审查提出具体要求,主要对总平面布局、建筑与结构、电气与控制、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以及给排水作出规定。

总平面布局方面,指南规定了非步入式电池舱(柜)的布置间距不小于3m,多个电池舱(柜)整体占地面积不大于50㎡时可成组布置,解决了行业对小型舱柜能否紧邻布置的疑虑。例如以主流的20呎液冷电池舱为例,占地面积约15㎡,可采用2-3个20呎的液冷舱紧邻布置的方式。

建筑与结构方面,指南规定锂离子电池厂房火灾危险性类别参照乙类,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相对2014年版国标《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规范》火灾危险性类别戊类的分类,大幅提高了火灾危险性等级。

电气与控制方面,指南规定火灾探测器的配置类型,包括可燃气体探测器、感温探测器和感烟探测器,火灾报警系统的线缆应采用耐火线缆,锂离子电池室内应采用防爆型灯具。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方面,指南规定通风空调应于可燃气体报警装置联动,联动阙值不高于爆炸下限的10%,通风系统自动投入运行,当发生火灾确认信号时,应联动关闭空调系统和通风系统,形成密闭空间。

给排水方面,指南规定电化学储能电站应设置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同一时间内火灾次数按1次考虑,锂离子电池火灾延续时间不小于3h。对于厂房布置的锂离子电池室,自动灭火系统应具备远程自动启动和应急手动启动功能,具有不少于3次的间歇喷射以及持续降温功能。

消防验收作为电化学储能电站投运前的”安全体检”,通过对设计、设备选型、施工等建设过程进行安全审查,防止电化学储能电站“带病上岗”,为行业的健康长远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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