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政策解析(三)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2日 10:00:37 浏览数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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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政策解析(三)

哪些新型储能可以并网?

《征求意见稿》规定,接入电力系统并签订调度协议的新型储能电站,可分为调度调用新型储能和电站自用新型储能两类。

什么是调度调用新型储能?

《征求意见稿》规定,调度调用新型储能指具备独立计量装置,并且按照市场出清结果或电力调度机构指令运行的新型储能电站,包括独立储能电站、具备条件独立运行的新能源配建储能等。

什么是电站自用新型储能?

《征求意见稿》规定,电站自用新型储能指与发电企业、用户等联合运行,由发电企业、用户等根据自身需求进行控制的新型储能电站,包括未独立运行的新能源配建储能、火电联合调频储能、签订调度协议且具备接受调度指令能力的用户侧储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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